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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文章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普法网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6-2-11

    职务作品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员,为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的归属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的职务作品,也就是除了有特别规定之外的绝大多数职务作品,其著作权作者所有,作者通常可以享有人身和财产两方面的权利。但是作者的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该作品。另外,在作品完成后的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本单位相同的使用方式使用该作品。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另一种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特殊职务作品仅仅是指以下两种作品:(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其中提供物质技术条件是指为创作专门提供资金、设备或者资料。(2)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摘自《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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