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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净高不足2.2米能否计入产权面积?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东律师法律咨询网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5-12-3

  网友云儿问:买的是联体别墅,合同上约定为按套出售,同时注明建筑面积为270平方米,但现在自测车库的净高只有2.03米,显然不符合层高应达到2.2米的标准,车库层的面积达35平方米,是否可以按照合同中第五条的第二小条: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李律师答:

  合同上如约定为按套出售的,则房屋的计价单位不再是建筑面积而是套,除非在买卖合同中特别约定按套出售的,建筑面积也仍然按照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处置的,否则很难得到支持,其次,目前的车库面积或是整个房屋的面积是实测面积数据还是您自己测量的,如还未竣工交付,则您自己测量的面积尚不足以作为您主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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