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业律师 | 典型案例 | 法律资讯 | 律师聘请 | 资源下载 | 图片欣赏 | 我要留言 | 

 
   
             雪亮法律网Alexa排名进入前16万位  [雪亮法律网  2006年6月2日]          
   
   
  您现在的位置: 雪亮法律网 >> 专业律师 >> 仲裁调解 >> 文章正文
认真对待仲裁庭主持下的调解
文章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国运律师事务所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6-3-3

    在我国,调解是仲裁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调解程序只有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才能开始,不是仲裁程序中的必经阶段。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会询问参加仲裁的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将主持调解;如果当事人不愿意调解,则仲裁庭不能启动调解程序,所以,仲裁程序中是否开始调解程序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选择。

    仲裁庭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会在确定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也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根据调解协议出具裁决书或调解书。

    调解在快速解决纠纷,降低当事人成本等各个方面都有独到的优势:
    ●如果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由申请仲裁的一方撤回仲裁申请,则仲裁委员会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退回部分仲裁费用给当事人。
    ●调解达成协议的,自动履行的比例更高,节省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成本;也能有效降低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风险。
    ●调解解决纠纷能使当事人保持友好的关系,双方都有面子,双方今后的商业往来也有可能。

    鉴于调解具有诸多好处,当事人应认真对待仲裁庭主持下的调解,充分准备、积极参与。
   
    首先,当事人应充分了解自己,注意态度。认真考虑自己的胜率和输率,更要考虑自己的不足之处,调解时不能要价太高,实践中面临的执行难问题要作为让步的一个因素在调解时考虑,否则容易适得其反。

    其次,当事人要把握好接受调解方案的时机和方式。既要考虑实现本方利益,也要考虑对方的可接受度,在一个交会的平台上尽快接受调解方案。

    另外,仲裁庭主持下的调解,是灵活多样的调解,可以在庭审中进行,也可以在庭审后进行;可以口头磋商,也可以书面交换意见。仲裁庭一般会以以下几种方法主持当事人进行调解:
    1、仲裁庭同时与双方进行磋商(俗称面对面)。
    2、仲裁庭分别与双方进行磋商(俗称背对背)。
    3、双方自行磋商。当事人应诚恳地与对方沟通,寻求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退一步海阔天空”是当事人对待调解的重要技巧,不妨在参与调解时留意应用。
    摘自《国运律师事务所

    本站文章由雪亮法律网免费提供,仅作法学交流,请核实后使用,如你有最新的文本,欢迎联系管理员!谢谢!

  

文章录入:manz    责任编辑:manz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公司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
     [公司企业]企业财务通则
     [公司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
     [婚姻家庭]离婚十大误区
     [人身侵权]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房产地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
     [劳动工伤]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
     [公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
     [金融证券]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消费权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
     [公司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
     [劳动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金融证券]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
     [合同贸易]略论合同解除权的行
     [公司企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咨询中心]办理国内民事公证--
     [金融证券]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房产地产][实务]房地产商标保
     [人身侵权]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
     

     

    雪亮法律网 版权所有 站长:李建刚律师
    CopyRight www.xlfl.com 2005-2008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有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果您觉得不妥,请和我们管理员联系.
    联系电话:13527507345 咨询QQ:476598609
    渝ICP备05013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