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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打官司应注意什么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东律师法律咨询网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5-12-27

   1)首先是要依法索要购物凭证或收据。当你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一定要记住,向销售方索取购物凭证或服务收据,如发票、信誉卡、包修卡、产品说明书等,并当面检查是否填写清楚了自己所买物品的品牌、价格。这是打官司时重要的证据。如果所购买的商品发生故障或突发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必要时请有关部门勘察证明。一些消费者由于不知道依法索要有关凭证,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空口无凭,打官司的胜诉率就会很低。

    2)消费者平时要了解一些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自己有哪些权利。目前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监督举报权等。

    3)除此外,消费者还应知道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必须按国家规定或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即三包)责任。根据有关规定:

    一是谁经销谁负责三包;

    二是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退货,15日内可以换货;

    三是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免费换货(注意在修理时应要求修理者登记);

    四是换货后的三包期重新计算;

    五是在三包期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可要求加倍赔偿。

    一般来说,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如工商机关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必要时,消费者可以聘请律师帮助自己讨回公道。
   摘自《广东律师法律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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