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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汉中市司法局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5-12-15       

一、代理民事(含经济、知识产权)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争议标的,按规定的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含1万元) 1000元
  1万元以上—10万元部分 5%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 4%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 3%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 2%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 1%
  1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3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三、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500—2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3000元/件;
  3、审判阶段1000—5000元/件;
  4、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以及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3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5、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6、申诉案件按一审标准收费。
  四、办理刑事案件以外的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代理仲裁案件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六、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的风险代理、担任法律顾问、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等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七、以上一、二、三、四、五项收费标准,对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
  八、律师服务费若采取计时方式收取,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九、对涉及下岗职工的各类律师服务收费,可按本标准减半收取。

     摘自《汉中市司法局》,本文由雪亮法律网免费提供,请核实后使用,如你有最新的文本,欢迎联系管理员!谢谢! 

文章录入:贺律师    责任编辑: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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