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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胸失败索赔案
文章作者:曹莉律师 文章来源:曹莉律师服务网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6-3-21

    案情:

    刘女士在巧手指医疗美容诊所(以下简称巧手指)做注射式隆胸后,胸部十分疼痛,以至于发展到了难以忍受的程度。刘女士不得不回到巧手指做了抽取手术,可取出后疼痛、红肿依旧,刘女士急到清华第一附属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胸部手术感染,经过长时间治疗病情也未见好转。

 
    律师分析:

    接受刘女士的诉讼代理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分析:本案是服务合同违约和人身侵权竞合案件,刘女士在巧手指做隆胸手术,与巧手指形成了一个服务合同,巧手指隆胸手术失败直接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构成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一百零七条、一百一十三条,刘女士可以合同根本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关损失,但以此理由起诉,刘女士所遭受的巨大精神损害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律师分析案情得知,巧手指给刘女士注射的隆胸物质是清水性聚丙烯胺凝胶,该种物质的使用在美容医学界争议非常大,为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亲水性聚丙烯酰胺凝胶使用管理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409号)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该产品只限于在具有整形外科手术条件的三甲以上医院使用,而巧手指显然没有此资格,属于违规实施该手术,并造成刘女士手术感染。律师基于以上分析,决定以人身侵权(违约性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巧手指赔偿两次手术费、医院的治疗费、误工损失、交通费、诉讼费,并参照最高院《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一条第一款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此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提示:

    1、进行医疗美容一定要去正规的机构实施,医疗美容机构应该相关行政机构颁发的《医疗执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等国家管理的行政许可证照,手术医生应该有《医师资格》、《执业资格》。

    2、手术前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一定要仔细阅读各条款,特别是医院的免责条款,手术中使用的物质或药品一定要仔细阅读生产日期和使用说明。

    3、各种缴费收据一定要保留好,以免发生纠纷无从求证。

    4、发生纠纷后,应立即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或其他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免经过诉讼时效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支持,因为“法律是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摘自《曹莉律师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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