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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侵犯著作权 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并道歉
文章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正义网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6-2-11

    陕北剪纸能手白秀娥告国家邮政局、国家邮政局邮票印制局侵犯其著作权,并索赔100万元。此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后,判决两被告赔偿白秀娥88222元并当面道歉。昨天(28日)记者获悉,此判决已被市一中院强制执行完毕。

    1999年下半年,国家邮政局邮票印制局职工李昕接领导委派,担任拟于2001年初发行的辛巳蛇年生肖邮票的责任编辑。同年10月,白秀娥在中央工艺美术学院举办的安塞剪纸展览会上出售自己的剪纸,李主动找到白秀娥谈及有关蛇年生肖邮票发行一事,并约其提供一些蛇图剪纸,白秀娥表示同意。同年底,白秀娥将其制作的数十幅蛇图剪纸提交给邮票印制局,邮票印制局选择了其中4幅,向白秀娥支付了970元,并说明这是资料费。但并未就该剪纸图样的版权转让等问题签订协议,也没有支付版权费用。

    白秀娥以该邮票侵犯了其剪纸作品著作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00万元。此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市高级法院于2003年12月作出再审判决,判决国家邮政局、国家邮政局邮票印制局赔偿白秀娥经济损失88222元,并当面向白秀娥道歉。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的数月内,国家邮政局并未执行法院判决,白秀娥遂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市一中院执行庭执行,两家被执行人的代理人最终在法庭上当面向白秀娥致歉,并赔偿判决的案款。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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