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业律师 | 典型案例 | 法律资讯 | 律师聘请 | 资源下载 | 图片欣赏 | 我要留言 | 

         雪亮法律网Alexa排名进入前16万位  [雪亮法律网  2006年6月2日]        
您现在的位置: 雪亮法律网 >> 典型案例 >> 民事诉讼 >> 案例正文
绿化面积不同算法差距大
文章作者:夏勇 文章来源:西安房地产律师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6-1-24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其中绿化就是个被着重考虑的因素。房产开发商在开发房产时也非常重视绿化,经常以超大面积的绿化来吸引客户。
    宁波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也不例外,其在销售位于象山丹城的阳明花园时就打出广告承诺小区将拥有20000平方米的绿化面积。很多人因此而购买了阳明花园的房子。小区交付以后,住户认为实际绿化面积并没有达到承诺的20000平方米,经过自己的测量,实际绿化面积只有13500平方米。但房产公司坚持绿化面积是达到20000平方米的。于是小区住户在2004年3月29日一纸诉状将房产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房产公司赔偿各种损失共1428万元。浙江正甬律师事务所阮文良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分析认为:
    此时绿化面积如何计算是个关键问题,本案就是因对绿化面积的认识偏差而引起的。
    按照规定小区绿化面积以红线内的绿化面积为准。通过法院委托经过测量单位的测量,阳明花园红线范围内的绿化面积是20638.06平方米,围墙内的绿化面积是20356.81平方米。无论是围墙内还是红线范围内的绿化面积都超过了20000平方米,也就是说房产商已经实现他的承诺。那为何住户测出的绿化面积如此之小呢?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小区绿化面积并非是绿地面积,绿化面积应包括草坪砖,而绿地面积则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其中包括了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小区住户不仅混淆了绿化面积与绿地面积的概念且对这两个概念也认识不清,只是按照自己的理解选取了若干绿化带作为整个小区的绿化面积,纠纷由此而产生。此案最终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解下房产公司补尝314名原告15万元人民币后,原告撤诉和解结案。
    通过此案,可以得出:                                     
    一、房产公司在销售房子时就应该向购房者解释清楚绿化面积的计算方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诉讼发生后,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当住户因绿化面积之类的专业问题提出疑义甚或提起诉讼时,房产公司应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积极应诉,使自己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赔偿。
    三、对住户来说,当发现绿化面积等没有达到先前房产公司对自己的承诺时,应当首先咨询专业律师。确定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了再决定是否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要盲目的打标的委很高官司,既浪费时间也浪费精力。

    摘自《西安房地产律师

案例录入:贺律师    责任编辑:贺律师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民事诉讼]中国进出口银行
 [行政诉讼]许文庆与国家知
 [刑事案件]重庆市渝中区人
 [民事诉讼]立邦涂料(中国
 [行政诉讼]重庆市国土资源
 [行政诉讼]经销劣质鱼粉行
 [行政诉讼]对一起重复处理
 [民事诉讼]王某与黄某合伙
 [刑事案件]樊某涉嫌贪污案
 [民事诉讼]重庆海来科贸有
 [刑事案件]樊某涉嫌贪污案
 [民事诉讼]合资合作开发房
 [民事诉讼]人工授精子女抚
 [刑事案件]顿海山、秦明卫
 [民事诉讼]工作期间发病死
 [民事诉讼]银行承兑汇票纠
 [民事诉讼]用互联网发布足
 [民事诉讼]广告横幅从天而

雪亮法律网 版权所有 站长:李建刚律师
CopyRight www.xlfl.com 2005-2008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有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果您觉得不妥,请和我们管理员联系.
联系电话:13527507345 咨询QQ:476598609
渝ICP备05013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