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业律师 | 典型案例 | 法律资讯 | 律师聘请 | 资源下载 | 图片欣赏 | 我要留言 | 

          雪亮法律网Alexa排名进入前16万位  [雪亮法律网  2006年6月2日]        
   
 
您现在的位置: 雪亮法律网 >> 新闻中心 >> 法治时评 >> 新闻正文
“悬赏出殡”何以言善后
文章作者:刘洪波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广州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5-12-1

    哈尔滨停水事件刚过,七台河煤矿又传爆炸,近日黑龙江真是祸不单行。这些事故,当然都非人之所愿,不过祸事既出,如何处理却是可选择的。停水事件是如实相告还是说说“善意谎言”,爆炸的善后工作怎样进行,都存在取舍的空间。 

  众所周知,哈尔滨停水事件中“善意谎言”的插曲,已被舆论责问。不过,怕只怕“善意谎言”成为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习惯,而七台河矿难善后中的“出殡优惠政策”,则属于一种创造,只是这种创造连“善意”都不复存在了。

  新闻是这样说的,“(遗体)辨认后当天出殡的,补贴一万元;两天内出殡的,补贴七千元;三天内出殡的,补贴五千元”,这是事故善后处理组制定的一项“优惠政策”。实话说,我都不知道“优惠”是个什么意思了。人死天塌,惨极痛极,死者何以告慰,生者何以心安,这是根本问题,怎么遗体处理就像街头叫卖似的,还有“优惠”可言呢?

  我愿为这项关于出殡的“优惠政策”正名,这就是“悬赏出殡”。尽管“有关人士拒绝和记者讨论制定这项政策的初衷”,但从这项悬赏政策可能达到的效果看,有关人士希望尽快将遗体处理完毕的心态是明显的。但尽早让亲人入土为安,也是难属的愿望吧。在这一点上,难属与“有关人士”应该并无冲突。但有关人士可能更加担心难属们“情绪相互影响”,使得“善后工作”难度增加。

  现在正提倡传统美德,中国人的一个传统美德就是慎终追远。慎终,就是人不能草草掩埋,人死不可复生,但生者对死者要有追思、有悼仪,早日入土为安并不是心急火燎。当天出殡补贴一万元,次日出殡补贴少三千,第三天出殡减半,“优惠”所向,无非是让人草草“擦干血泪,掩埋尸体”,去领那赏银。这是“出殡”,是“安葬”,还是救火、赛跑;这是在让人“重死生,重亲情”,还是在让人“向钱看”呢?

  正如我不知“优惠”为何意,我也不知“善后”是什么意思。把遗体处理完毕,使亲属各自散去,这就是“善后”的意思吗?如果是这样,那么“悬赏出殡”,然后再一一按“最高赔偿标准”(大概也可以说是“优惠标准”)发给20万元的赔偿金,就可以了。只是这样的“善后”,到底妥当不妥当,良善不良善呢?

  后事处理当然是需要支付费用的,但并不是“按规定支付费用”就妥善了。死难是一切的终结,一个人哪怕终身赚不到赔偿金那么多的钱,他的生命仍然重于一切,生活仍然不可替代。如果支付赔偿、给予安葬等于善后,以为这样就可以问心无愧,岂不成了实质上的“生命收购”?善后需要有赔偿、有安葬,更重要的是需要愧疚、悲伤,对死者的痛惜,对生者的体恤,需要释放善意、表达善心,善后应是一个体现良善的过程,而非一场“花钱摆平”的买卖。

  善后是给予生命以尊重,而不是“解决麻烦”。生命是第一位的,人是第一位的,“悬赏出殡”将遗体的存在、难属的情绪当成待处理的麻烦。必欲以火箭速度“恢复正常秩序”,是把秩序的价值放到了人的价值之上。

  是否慎重地对待死者,在考古学上可以作为一个种群是否出现文明的标志,“悬赏出殡”则货币化地鼓励着对死亡的草草了事,连文明与野蛮都不在乎了,还善什么后?(刘洪波 长江日报评论员)

      出处《网易》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法律新闻]事件与立法:重判
 [法律新闻]解读《重庆市律师
 [法律新闻]业委会备案非行政
 [法律新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新闻]福州市中院近日出
 [法律新闻]房屋权属登记信息
 [时事新闻]新闻出版总署办公
 [时事新闻]国家税务总局出新
 [法律新闻]国家发展改革委、
 [法律新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法律新闻]《黑龙江省司法鉴
 [时事新闻]双碰标准开始实施
 [法律新闻]解读:交强险与机
 [法律新闻]申请劳动仲裁却接
 [时事新闻]中国墨盒应对美国
 [时事新闻]四川“见义勇为案
 [时事新闻]小城镇户口早已放
 [法律新闻]劳动争议案件大幅

雪亮法律网 版权所有 站长:李建刚律师
CopyRight www.xlfl.com 2005-2008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有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果您觉得不妥,请和我们管理员联系.
联系电话:13527507345 咨询QQ:476598609
渝ICP备05013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