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我市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将增至15元/年,其中市财政对主城8区农民每人补助7.5元,对国家和市级扶贫工作重点区县(市)农民每人补助13.5元,对其余区县(市)农民每人补助8元,其余部分由区县(市)财政配套。
昨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了此消息。明天,有关这方面的“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将在江津召开。
2010年全覆盖
市政府日前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快试点工作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前发展,力争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39个区县(市)。纳入目标考核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自2003年开展以来,已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市政府决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政府对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进行综合目标考核。(见习记者任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