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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书记挪用百万公款购买豪宅 被判20年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5-11-26

本报讯被人称为“一支笔”的张裕明靠吃工程受贿37万多元,并挪用112万元公款为自己购买商品房。昨天上午,张裕明因犯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市一中院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

■案件回放:“一支笔”赚进万贯家财

现年50岁的张裕明,曾任北京三元农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该公司系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二级单位。

从2003年初开始,群众不断举报张裕明有经济问题,其中包括反映张裕明在北京大学附近有一套价值百万元的住房,与其工资收入不符。去年3月,调查人员取得了张裕明购买豪宅的过户资料,对张裕明实施“双规”。这时他才承认了买房子的事。

■法院审理:连受贿带挪用事实成立

一中院审理后查明,2002年11月间,张裕明利用担任巨山农场场长的职务便利,将该农场的售房款112万余元挪用于个人购买商品房、装修房屋等,至今尚未归还。此外,他还在负责该农场多项工程建设项目的过程中,先后向承建单位收取、索要贿赂8起,共计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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